食品經營許可證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,取得營業執照等,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的合法主體,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發給的食品經營許可憑證。
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,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,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。
食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,有效期為5年。
2021年11月,拱墅區市場監管局發放首張“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制售”的食品經營許可證。